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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許俊偉╱台北報導】
本報日前獨家報導立委丁守中等人提案修正消保法,打算將生鮮、影音和APP手機程式等數位商品排除「七天鑑賞期」約束,引發正反意見熱烈討論。消基會昨天回應報導召開記者會公開嗆聲,堅決反對修法幫業者開後門,立委丁守中則反問:「難道年菜也能退?」
本報上月報導立委提案修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,打算增訂「猶豫期」的例外商品,引發廣大網購族討論,有人支持消保權益不能無限上綱,但也有人認為豈容剝奪。
依規定,消費者在收到郵購商品後七日內,無須任何理由和費用皆可退貨。郵購包括電視、電話、網路和型錄等無法實際檢視商品的消費管道。
但消基會昨公開反對立委提案,秘書長陳智義痛批此門一開、後患無窮,力反草案到底。消基會強調,消保法第一條就開宗明義指出是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制定本法,增列排除條款削弱消費者權益明顯有違消保法宗旨。
消基會說,根據該會近幾年的調查,網路賣家可信度普遍不高,商品相關資訊揭示不足,甚至有不少購物網站明列「不退貨規定」,在現行規定都有如此多違規情況,以後增列排除條款後還得了。
消基會強調,業者只要在消費者付費前提供合理檢視商品機會,七天鑑賞期就不存在,業者應自我要求提供檢視環境。原傾向不宜在消保法增訂但書的行政院消保處昨回應,由於正反意見都有,會再廣徵各界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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